该教师选出了四名成员委员会,并将主席从其成员中选出主席。议员应选出三年,除非术语何时交错,以便两个教师员工应为两年服务,两年均可为三年服务。
委员会的职责是:
- 关于研究伦理问题的政策和程序的继续发展和改进;
- 与大学社区内的任何个人讨论,她/他可能会在研究中诚信;
- 调查通过正式流程向他们带来的研究不当行为的投诉;
- 为了保持对他们带来的任何道德问题的严格保密,除了他们可以与顾问讨论这些关切或投诉之外,他们调解的任何道德问题;
- 完成正式过程后,撰写每份投诉的报告。
现任委员会成员:
- Karen Blair(3年)2016-10-01至2019-10-01
- Ken Penner(3年)2016-10-01至2019-10-01
- Mel Lam(3年)2015-10-01至2018-10-01
- 托德博伊尔(3年)2015-10-01至2018-10-01